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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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 通告

 为切实保障候选人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真实表达选举意愿,确保团学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公开、公平、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制度》等有关文件,现就严厉打击团学代表大会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违纪行为,通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期间,行为人有下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之一,给予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其团内一切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开除团籍。

1.以恐吓、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代表、候选人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的;

2.以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串联煽动、造谣惑众等手段,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

3.采用伪造代表证、选票、代表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选举文件,或者虚报选举票数、虚假委托投票等方式破坏选举的;

4.组织、雇佣、教唆社会闲散人员等进入选举现场,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扰乱选举秩序的;

5.在选举现场辱骂、围攻代表、候选人或者工作人员,以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

6.在选举现场抢夺、损毁票箱或者选票,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

7.在选举过程中,以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8.在选举过程中,撕毁代表名单、候选人情况资料,在代表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语的;

9.其他破坏选举的行为;

10.对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

11.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二、对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中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员违纪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团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以及开除团籍的处分。为便于广大代表检举揭发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设立以下举报方式。除使用电话举报外,还可通过官方账号及邮箱进行检举揭发,将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3135745723(大会会务组)

举报QQ27442701075

举报邮箱:274427010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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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