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团总支:
团员按时缴纳团费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团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每名共青团员的义务。为保障学院各项团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基层团组织的各项机制,发展和壮大团组织的核心力量,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收取团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学院2021年新发展团员和21级共青团员
二、收缴标准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以下标准缴纳团费:
1、学生团员每年交纳团费2.4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团员除规定缴纳团费数额外,本人自愿多缴不限。
三、收缴要求
1、每位学生团员按照标准上交2021年至2023年的团费共7.2元。
2、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收缴时间及地点
各院系团支部于2021年9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团费交于院系团总支,再由院系团总支交于院团委,院团委人员将对团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共青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