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代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校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大学学生会章程》,学生会主席团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闭会期间,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产生。为保证闭会期间选举工作科学、公正、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代会闭会期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成立校学生会主席团遵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遵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会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校团委书记会成员、学院团委书记、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代表组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遵选出新-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其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织部。
第三条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6-9名组成。如增设副主席,需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请。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自当选之日开始履行职责,任期为一学年。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五条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
1.参选时为我校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学生:
2.理想远大,思想进步,政治意识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严于律已,群众基础好:
4.对学生会工作富有热情,勤恳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5.具有较强的组织、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
6.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门次,学习加权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35%,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排名可酌情放宽:
第三章产生程序
第六条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遵选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遵选程序
1.申报阶段。遵选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校下发《校学生会主席团遵选通知》,符合任职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资格审查阶段。遵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初选阶段。
3.初选阶段。审查通过者参加由遵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举办的笔试和面试,通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而试成绩确定12-14名初定候选人进入民主测评阶段。
4.民主测评阶段。通选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初定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笔试、而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最终主席团候选人。
5.竞选阶段。主席团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回答提间,由通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当选主席1名、副主席6-9名。
6.公示阶段。通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当选主席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向通选工作小组反映被公示对象在惠、能、勤、绩、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遵选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最后上报校党委批准,确定主席团人选。
第八条主席团成员由新任主席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通选产生。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属于校团委、校学生会。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共青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5号